楚工信党发〔2015〕2号
中共楚雄州工信委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机关各科室:
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楚雄州工信委《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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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9日
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4〕14号)精神,现对我委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永恒主题。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松一松就可能前功尽弃。各直属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切实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二)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要清醒地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有些是高压态势下取得的,仅仅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完全形成。有些问题的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破解。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防止曲终人散,使活动期间形成的反“四风”改作风良好势头戛然而止,改作风成为一阵风;防止束之高阁,对活动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再过问、不再落实;防止反弹反复,活动一过一切照旧,“四风”卷土重来。
(三)总结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一手抓“四风”整治,一手抓经常性教育,使党员、干部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经常分析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和本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坚持领导带头,牢牢抓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以上率下、作出示范、树立标杆;坚持最讲认真精神,严字当头,严格标准不降格,严抓落实不懈怠,严肃执纪不手软;坚持开门改作风,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公布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群众评价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摆正公仆角色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职尽责动力,激发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谋改革促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优良作风促进全州工业和信息化科学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兑现整改承诺
1、深入推进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对领导班子“两方案一计划”、整改清单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盘点分析,真实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拿出对策。凡是列出的突出问题、向群众公布的整改清单、作出的整改承诺,都要一一兑现落实。已经整改的要明确巩固提高的具体要求和措施,防止反弹,并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正在整改的,措施要及时跟进,及时消除整改的“阻碍点”,确保整改不停顿;尚未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抓紧推进;整改不彻底的,要高标准、严要求进行“返工”,不留尾巴;对于新出现的特别是“隐形”、“变种”的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改范围,一一整改销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台账,定期公开后续整改进展情况,按照问题解决不彻底不销号、整改成效不明显不销号、群众不认可不销号、督查组不同意不销号、上级组织不同意不销号“五个不销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任务,严格实行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及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把整改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不抓到底不松手,不改到位不收兵,切实兑现整改承诺,防止在整改中产生新的形式主义,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或“形象工程”。
2、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在深入推进中央确定的21个方面整治项目和省委确定的12个方面整治项目、州委确定的27个方面整治项目的基础上,抓好州工信委确定的14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不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要组织责任科室进一步完善方案,加强协调和调度;协办科室要主动配合、共同推进。
3、认真整改落实州委督查组反馈意见。要认真做好州委督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照整改落实方案和台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协办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改落实任务。
4、上下联动推进整改。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完善委党委和各直属党组织上下联动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对上面的问题需要下面配合解决的,就上题下答;下面的问题根子在上面的,就下题上答;需要各级党组织联合会诊的,就同题共答。要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要上下联动整改的重点项目,制定专门方案,上下互动,坚决防止上下联动整改避重就轻,淡化问题,整改走过场,草率“结账”。
(二)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1、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州制定的《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干部随机调研制度》以及《楚雄州工信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规定,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视制度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科室要加强调研、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和评估制度执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或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委机关要以科学民主决策、党务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内容为重点,各直属党组织要以增强党组织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等内容为重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搞好制度承接,抓好新旧制度衔接,进一步细化具体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努力形成一批务实管用、利于长远的制度成果,加大“四风”问题源头治理力度。
2、规范权力阳光运行。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规定,防止权力滥用。委机关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廉政风险防控就跟进到哪里。直属党组织中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围绕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等内容,着力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制度规定。
3、认真抓好制度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遵章守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违规处理的具体办法,始终坚持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起到处理一起、警醒一片、挽救一批的作用。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
1、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各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各直属党组织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坚持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结合年度考核,对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各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
2、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大胆使用、经常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效载体,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标准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开门听取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报上级审核把关、深入谈心交心、严肃开展批评、上级党组织点评并严格督导等有效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各直属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明确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支部委员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等方法步骤,确保组织生活会有质量地召开,每名党员都能参加。
3、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各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大力提倡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团结,坚决反对和纠正表面一团和气、实际上相互较劲设防的假团结。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沟通、勤补台,一把尺子待人、一个标准行事,正确处理权力行使、利益分配、沟通协调上的分歧,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切实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
(四)充分发挥领导示范作用,以上率下继续保持作风建设良好态势
1、坚持机关带头改进作风。结合实际,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委党委每年确定一个方面的作风问题,集中攻坚解决。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楚办字〔2014〕32号),深化“三深入四联户”,全面推行党委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委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继续开展机关作风评议监督工作,形成机关反“四风”改作风的倒逼机制。
2、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开展党章学习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把作风教育纳入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为基层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
3、严格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坚持选拔看作风、考核考作风、监督管作风。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经常了解情况,加强综合研判,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督促检查机制,以扎实的党建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4、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对我州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州委《关于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把“三严三实”和“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融入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全过程,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想做事,敢干事,干成事,敢担当,既坚持原则,又敢于开拓创新,让“为官有为”成为党员干部的共识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五)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
1、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直属党组织要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的完成,找准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健全完善制度,不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
2、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和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继续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活动,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年都有新的提高。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扎实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推动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健全完善党建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考核、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机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组织领导
(一)明确作风建设责任。各直属党组织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组织担负着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担负着第一责任。各直属党组织要认真履职尽责,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把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党组织书记要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不良作风敢于出手、敢抓敢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谁以身试法就坚决纠正和查处。
(二)形成作风建设合力。作风建设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委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要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惩戒并重、立规与执纪并举、自律与他律结合,以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基础,以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凝聚共识,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制度保障,以惩治腐败、强化正风肃纪形成强大震慑,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继续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作风建设督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各直属党组织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杀好反“四风”的“回马枪”,对整改不到位的,该补课的补课,该回炉的回炉,于2015年1月30日前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委活动办。委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随机督查,并适时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