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楚雄州工信委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楚雄州工信委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委党委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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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5 月28 日
楚雄州工信委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州党委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营造从严从实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楚雄工业和信息化跨越发展,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6〕22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增强全委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
二、整治对象
全委干部职工,重点是机关实职正科以上干部。
三、整治内容
(一)“不作为”突出问题。
一是“不会为”的问题。面对新的复杂形势、新的发展需要、新的任务需求,少数领导干部不注重新知识、新理论、新能力的学习研究和储备提升。主要表现在:思想观念陈旧、发展理念落后,工作低标准,创业无实绩。比如,在作决策前不结合发展需要、不科学论证评估;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新课题束手无策,理不清思路、想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面对繁重而棘手的工作任务手忙脚乱,导致工作延误、失误。
二是“懒作为”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受错误言论影响,当事业发展受限和自身利益受损时,不认真作为、努力作为,不想为、不愿为。主要表现在:思想随波逐流,工作安于现状,怕麻烦、怕担责、怕多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比如,落实上级部署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开展工作拈轻怕重;不认真履职尽责,该批办、交办、限时办结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导致工作贻误;缺乏担当精神,对分管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监督缺失,给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漠生硬,造成不良影响等。
三是“慢作为”的问题。事业心、责任心不强,不思进取、作风随便、工作拖沓、碌碌无为,信奉“守好摊子、看好位子、混好日子”。主要表现在:工作作风浮漂,等、靠、依赖思想严重,碰到矛盾和问题要么东躲西藏,要么“击鼓传花”;工作方式浮躁,做事情静不下心,搞调研沉不到底,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比如,对省、州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措施不实、推进不力、贻误时机等。
(二)“乱作为”突出问题。党性观念、纪律意识不强,法治素养、法治意识较差。主要表现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比如,执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随意设立前置条件、处罚条件,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吃拿卡要,拿回扣、收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
四、时间安排
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3月,为期 1 年左右时间。
五、方法步骤
(一)深化学习教育,做好动员部署(2016年 5 月)
1、制定工作方案(2016 年 5 月 31 日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州工信委“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集中整治的目标、内容、对象、时限、方法、步骤和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
2、加强学习教育(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3月底)。把学习教育贯穿于集中整治全过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以及州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州党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学习中央《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云南省《关于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理解认识,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内涵要求,深刻认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查找问题,强化整改落实(2016 年6月—2017年3 月)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委党委及班子成员、全委干部职工要逐一对照整治内容,采取随机调研、基层走访、个人访谈、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服务对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单位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别人提、自己找等方式,认真查找和找准、找实班子和个人自身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形成班子和个人问题清单。全委干部职工的个人问题清单交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问题清单由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后,与单位自查自纠报告一并于6月30日前报州纪委监察局。
2、认真制定整改方案(2016 年 7 月 31 日前)。根据形成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对照“三个着力解决”(即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等问题;着力解决滥用权力、设租寻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不直面问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顶风违纪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着力解决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等问题),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要求。建立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个人问题“一卡通”整改台账,做到可操作、易落实、好检查,经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以适当方式公布,自觉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带头作出承诺,带头进行整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由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后于 2016年 7月 30 日前报州纪委监察局。
3、认真进行问题整改(2016年 7月—12 月)。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能改的要马上改,不拖不等,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根据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群众评议,通过社会调查、发放评议表等方式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并通报评议结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根据《楚雄州工信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针对干部职工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进行提醒教育和警示告诫,督促抓好整改。问题整改实行分级负责制,科室负责人存在问题整改由分管领导负责监督;科室人员存在问题整改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从 7月开始,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整改台账于每月25日前由委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后报州纪委监察局。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16 年 9月至 2017年 3 月)。
一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围绕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在治标的同时,深入剖析根源,及时把集中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好前清后堵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二是建立问题发现预警机制。结合稳增长、脱贫攻坚、“五网”建设、“六个严禁”整治专项纪律检查,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目标倒逼制兑现台账,研究建立“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预警机制。
三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党委会分析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统筹协调解决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主任苏铸红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绍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成员由党办、办公室、企业党建科、纪检监察室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集中整治相关工作开展。
(二)强化整改落实。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委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要求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在做好个人自查整改的同时,认真组织好分管科室人员的自查和整改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强化监督检查。把集中整治工作列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委集中整治办公室要增强监督检查实效,对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州工信委责任追究办法,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