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州中彝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中彝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203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l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82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的精神和要求,促进全州中彝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彝医药健康服务需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思想认识、法律地位、制度保障、学术发展与实践运用上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遵循中彝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提高中彝医药发展水平为中心,以完善中彝医药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进一步拓展中彝医药服务领域,促进中彝西医协同协作,充分发挥中彝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统筹推进中彝医药事业振兴和产业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楚雄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把社会效益放在中彝医药发展的首位,充分发挥中彝医药“简便验廉”优势,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彝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彝医药成果惠及人民,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享有中彝医药服务的权益。
坚持继承创新、发挥优势。坚持继承创新贯穿中彝医药发展全过程,正确把握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在传承中创新发展,在发展中服务人民。传承中彝医药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特长,充分发挥中彝医药在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坚持中彝医药原创思维,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通过体制、机制、科技和知识创新,推动中彝医药理论实践与医疗保健养生模式创新发展,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永葆中彝医药薪火相传。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破除制约中彝医药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政府在推进中彝医药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彝医药发展政策措施,积极营造公平参与、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激发中彝医药发展潜力与活力。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将中彝医药融入卫生与大健康所有政策,推动中彝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坚持医疗与非医疗服务同步推进,促进中彝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坚持中彝医中彝药协调发展,促进中彝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中彝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彝医药服务,中彝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基本完善;中彝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中彝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中彝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惠民效果进一步放大,推动中彝医药各项工作向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聚焦和发力。中彝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每千人口公立中彝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8张以上,中彝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中彝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及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中彝医药防治水平大幅提升;中彝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凝聚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彝医药人才,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彝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达到0.6人,居民中彝医药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建设一批中彝医药健康服务重点项目;中彝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中彝药工业总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比例显著提高,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成为全州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全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实现增加值100亿以上,占GDP的比重达到8%,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业实现业务收入70亿以上,实现增加值20亿元目标;中彝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彝医药发展规律的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彝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
到2030年,中彝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彝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彝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彝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一支由10名省级名中医(含彝医名师)、100名以上州级名中彝医、500名以上县市级名中彝医和中彝医药专业技术骨干为主,1000名“能西会中彝医”乡村医生、农村中彝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为补充的中彝医药人才队伍;公民中彝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提升;中彝医药工业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实现中彝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为健康楚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高中彝医医疗服务能力
1. 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彝医医疗服务网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彝医医疗资源,全面建成以中彝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彝医药康复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彝医馆)为基础、中彝医门诊部和诊所(中彝医堂馆)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彝医医疗服务网络。将云南省彝医医院建设成为全国彝医医疗和健康服务中心,同时成为辐射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区域彝医医疗和健康服务中心之一,全州彝医医疗、教学、研究为一体的集合体,合理布局4所(楚中、两姚、永元、禄武)区域中彝医医疗中心。到2020年,争取新建大姚县、武定县、双柏县中医院(彝医院),使每个县市均设置1所县办中医(彝医)类医院且80%以上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100%的州县市中彝医医院有中彝医名医馆、中彝医治未病中心、中彝医康复中心;100%的州县市人民医院有中彝医科,并设有康复理疗室和住院康复床,康复床位达到本院开放床位的10%以上,并能够提供中彝医药及适宜技术服务,发挥中彝西医的协同作用;100%的州县市妇幼保健院建设中彝医妇幼康复中心,能够提供中彝医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有中彝医馆,并能够提供12类以上中彝医药及适宜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以上的村卫生室设有中彝医诊断室、中彝医理疗室、中彝医药房,并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彝医药及适宜技术服务;加强中彝医医院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并达到国家相应标准;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中彝医药人员占比均达到20%以上,力争中彝医全科医师比例占机构全科医师比例不低于50%,中彝医诊疗量占比达到40%以上;加强云南省彝医医院、州中医院、各县市中医院具有彝医药特色诊疗康复区域建设和综合医院中彝医康复科建设,配备必要的中彝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妇科、骨伤、肛肠、彝医等非营利性中彝医专科医院,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彝医药服务的中彝医门诊部和中彝医诊所(彝医堂、馆),引导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推动“中彝医药六进”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州、县市每个机关单位、每个乡镇、每个村居委会(社区)、每个村(居民)小组、每所学校、每家企业都有1名中彝医药宣传员,负责中彝医药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宣传工作。机关以开展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传播中彝医药知识;学校以开展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广播板报、永久性标语、花台花盆及勤工俭学基地种植中彝药(种植30种以上无毒中彝药并标有中文、英文、拉丁文、彝文药名,中文功效、二维码图片链接)等宣传普及中彝药知识;企业、村居委会(社区)以开展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广播板报、永久性标语等宣传中彝医药知识;家庭以参加健康讲座、宣传资料学习、种植中彝药(主要以食药同源为主的20种以上中彝药)认识中彝药、了解中彝药、使用中彝医药,确保中彝医药知识覆盖全州机关单位、大街小巷、城市农村。
2. 提高中彝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完善中彝医医院等级评审制度,推进中彝医医院等级评审及持续改进活动,整体提升中彝医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实施中彝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争取新建国家级重点学科1-2个、新增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以上、专病3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20个、专病5个,州级重点专科专病30个,名中彝医工作室11个,以点带面,建成国家级中彝医名院1所、中彝医名科2个,省级中彝医名院2-3所、中彝医名科4个,培育1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专科专病基地。培养3-5名国家级名老中彝医, 10名省级名中医(含国彝医名师)、100名楚雄名中彝医。加强县级以上中彝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高中彝医药参与应急救治、疑难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着力推进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工程,提高县市级中彝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彝医优势病种诊治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立慢性病中彝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彝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彝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彝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大力推广中彝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建立健全中彝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实施“中彝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工程。
3. 促进中彝西医结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彝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彝西医结合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县级以上中彝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建立临床协作关系,以单纯的中彝医或西医治疗效果都不明显疑难病种、急危重症协同诊治为切入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逐步建立一批不同层级的中彝西医协同协作临床诊疗基地,营造中彝西医深度融合氛围,全面推进中彝西医协同协作服务模式创新;着力推进中彝西医科学研究协同协作,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重点围绕医学理论、临床实践开展重大疾病中彝西疗法联用的指导理论和方法研究以及中彝西医协同治疗的临床方案、治疗指南(规范或标准)以及疗效评价体系研究,中彝西医结合防治方法和技术研究以及中彝药的研发,力争形成一批中彝西医结合重大科研成果;实施中彝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完善中彝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西医人员脱产学习中彝医药知识与技能;到2030年,举办不少于2次的州级高层次西学中班;探索建立中彝医医师和西医医师联合查房、会诊制度和中彝西医结合交叉培养制度,形成具有中彝西医融合思维的中彝西医协作团队,造就一批高水平、富有活力的创新型中彝西医结合领军人才;综合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市可逐步引导将部分医院转型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并按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进行改造。
4. 促进彝族医药发展。将彝族医药发展纳入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全州彝族医药建设力度。鼓励州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彝医药科室,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彝医医疗机构(彝医馆、堂等)。加强彝医药能力建设,不断巩固彝医医院创等成果并积极开展持续改进活动,支持彝医药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依托云南中医学院、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云南省彝医医院、云南省彝族医药研究所,建立彝医药临床研究试验基地。开展彝族医药基础研究,抢救、挖掘、传承、整理彝族医药古籍文献及彝族民间诊疗技术。2020年以前,完成彝族医药的学科体系建设工作,使彝族医药成为我省最具代表性的民族医药。实施彝医学术流派和名老彝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建设,推进彝药标准建设,提高彝药质量,加大开发推广力度,不断推进彝族医药传承创新和产业发展。
5. 放宽中彝医药服务准入。改革中彝医药人员和机构准入制度,实施中彝医诊所备案制管理。改革传统彝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经综合考核合格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彝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彝医诊疗服务的中彝医一技之长诊所。鼓励和支持中彝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加中彝医药从业人员有关培训和考核。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彝医医疗机构(彝医馆、堂等)、中医医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精神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和中彝医药养生保健、特色康复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提供传统中彝医药服务的中彝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彝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彝医开办中彝医门诊部、诊所(彝医馆、堂等);鼓励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彝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探索公立中彝医医院与社会办中彝医医疗机构加强业务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并探索开展多形式的人才交流与技术合作。允许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彝医类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医师多点执业方式在全州范围内提供传统中彝医药诊疗服务。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彝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社会资本举办中彝医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工作流程和审批时限,不得在审批社会办中彝医医疗机构时自行设定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性条件。允许社会办中彝医医疗机构投资方同时向工商、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无需其他部门前置审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为申办中彝医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6. 推动“互联网+”中彝医医疗。应用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建立中彝医馆云平台,建立基层中彝医药人员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的信息化系统。大力发展中彝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彝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充分发挥云南中医学院远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VPN)作用,实现全州所有县级以上中彝医医院(或楚雄州中彝医医疗集团)与云南中医学院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医教协同。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彝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不断提升中彝医药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发展中彝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7. 加快中彝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发挥中彝医药在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实施中彝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中彝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彝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规范的中彝医治未病服务,努力实现中彝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彝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彝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彝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州中彝医医疗集团的协调聚力作用,持续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彝医健康保障模式,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彝医药健康服务。
8. 提升中彝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能力。鼓励中彝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彝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彝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以及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导引等中彝医传统运动。鼓励充分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研发一批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器械器材。加快中彝医治未病技术体系与产业体系建设,推广融入中彝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9. 发展中彝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二级以上中彝医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发挥中彝医医疗机构的技术优势,与养老机构联合开展老年人中彝医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推动中彝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工作开展。鼓励中彝医医院采取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多种形式,推进“医养结合”。鼓励中彝医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彝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整合社区医疗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在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设立医疗室,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中彝医养生保健、医疗、健康教育、免费体检等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彝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养生养老公寓。规范中彝医药养老服务机构和技术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彝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集医疗、护理、康复、居住等为一体的养老院或康复医院。
10. 发展中彝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立足我州丰富的生态资源、旅游资源、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围绕大健康理念,在关注内源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的同时,积极引进和培育大型高端医疗企业、养老企业和专业运动企业,打造具有楚雄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彝医药遗产文化体验旅游、中彝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特色医疗旅游、中彝医药疗养康复旅游、中彝医药科普教育旅游等中彝医药康体文化养生品牌。鼓励各县市充分利用我州丰富的旅游和自然资源优势,开展药浴、满月澡、中彝药熏蒸、中彝医药文化体验、气功等养生保健项目,发展中彝医药健康旅游。鼓励在酒店、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场所开设中彝医药机构,提供针灸、推拿和药膳、中彝药茶饮等健康服务项目。积极推动中彝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名胜古迹、中彝药材种植基地(庄园)、生产企业、中彝医药文化基地、“中华老字号”名店和特色彝医药诊疗技术等中彝医药资源有效融入旅游产业发展范畴,将中彝医药健康旅游融入养生养老和治未病中,鼓励开发有特色的中彝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建设中彝医药特色旅游城镇、休闲度假区、文化街区、主题公园和酒店等项目,充分融入中彝医药文化内容和特色元素,形成一批与中彝科技农业、名贵中彝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支持举办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大、符合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中彝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展会。积极争取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设中彝医药健康旅游专门人才的培养。
11. 规范中彝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按照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的要求,鼓励建立中彝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组织。依托中彝医药行业协会或民间等相关组织,研究制定促进中彝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楚雄地方行业标准和规范。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咨询、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中彝医养生保健机构及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负面清单制度和第三方认证,加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模式,扎实推进中彝医药认证管理工作,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三)扎实推进中彝医药继承
12. 加强中彝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实施中彝医药传承工程,在全州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州级、县市级名中彝医工作室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全面系统继承名老中彝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彝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挖掘民间中彝医药诊疗技术,支持依托传承人建立的中彝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传习馆和展示室建设。建立中彝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切实把中彝医药这一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13. 出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加强彝族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开发。在加强保护与开发同时,开展彝医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及传统知识和古籍文献数据库建设;加强彝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完善彝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推进中药、彝族药的开发,支持挖掘开发民间组方、验方,加快推出一批作用机理明确、技术含量高、疗效可靠的医院制剂和药物;开展彝族特色诊疗技术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鼓励支持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彝医经验方,完成不少于15部中彝医药文献整理出版,50个彝族药材标准制订和10个以上原标准提升,30个以上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彝族药制剂研发;加强彝医药“百年老字号”品牌保护。
14. 强化中彝医药师承教育。争取将彝族医药体系建设列入国家民族医药体系建设范畴,争取将彝医医师资格考试纳入国家开考范围,与“健康楚雄”建设有机结合。建立中彝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争取将彝医师、彝药师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高等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强化中彝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促进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有机结合。鼓励医疗机构、制药企业实施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传统中彝医(药)师管理制度。鼓励、引导名老中彝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彝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中彝医药骨干人才。鼓励中彝医医生充分利用和吸纳现代科技技术方法及现代医学成果,提升临床实践能力。
(四)着力推进中彝医药科技创新
15. 健全中彝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建立健全适合中彝医药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系,统筹中彝医药科技资源,推动中彝医药科技创新,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积极争取将云南省彝医医院建设成国家药物临床实验机构、药物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GCP),鼓励支持州内医药企业与医药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大专院校合作,开展彝族药新药研究和开发,促进重大新药创新资源在州内直接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积极探索实践推进中彝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中彝医服务工作。
16. 加强中彝医药科学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彝医药研究方法,加大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彝医药防治研究,形成重大产品和技术成果。鼓励开展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等疾病的创新药、临床急需新药和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药物,以及具有明显治疗优势的创新中药(彝族药)研发。加强我州中彝药材、中彝药饮片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标准提升。支持开展以张之道、杨本雷为代表的彝族医药理论与实践科学研究,深入开展彝医药理论体系研究,拓展中彝医药研究领域,支持中彝医药人文社科类学科发展。加大中药、彝族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力度,提高院内制剂质量标准,充分发挥楚雄州中彝医医疗集团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快我州医疗机构生产的院内制剂在中彝医医疗集团内流通使用,乃至省内外流通使用,充分发挥院内制剂的特色和优势,变“名方”为“名药”,通过院内制剂的流通使用,促进彝族医药发展,带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17. 完善中彝医药科研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符合中彝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研究完善有利于中彝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通过同行评议和引进第三方评估,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研究水平。不断提高中彝医药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开展中彝医临床疗效评价与转化应用研究,建立符合中彝医药特点的疗效评价体系。
(五)全面提升中彝药产业发展水平
18. 加强中彝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野生中彝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完善中彝药材资源分级保护、野生中彝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设立优质种源保护区,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培育天然中彝药材基地和中彝药材种苗推广基地。开展中彝药资源普查,摸清中彝药资源底数,建好中彝药资源动态监测平台,提供中彝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完善中彝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中彝药材标准化体系认证,建立与国际标准等同的标准质量认同体系。加大云南道地药材品种的研究和登记工作,促进特色中彝药材大品种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积极支持中彝药材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加强品牌创建,提升市场竞争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彝药材科技园、博物馆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育基地。
19. 推进中彝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推进“云药之乡”和“滇中药谷”建设,实施中彝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中彝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建立覆盖适宜区和原产地的中彝药材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加快推进中彝药材优良品种筛选和无公害规范种植,设立中彝药资源保护区,建设药用植物园和濒危稀缺、名贵、道地中彝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大宗优质规范化中彝药材生产基地,强化中彝药材种植养殖关键环节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引进,鼓励订单生产。到2020年,全州中彝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规划建设30个道地植物药材标准化示范生产(GAP)基地,州级中彝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0个,州级中彝药材种植(养殖)科技示范园10个。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中彝药材保险产品,抵御中彝药材种植风险和中彝药材价格波动风险,切实保护好中彝药材种植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实施贫困地区中彝药材产业推进行动,引导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中彝药材生产,推进精准扶贫。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三五”行动计划,使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以上医师、每个村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掌握6项以上中彝医药适宜技术。
20. 促进中彝药工业转型升级。推进中彝医药生产现代化,推进中彝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彝药装备制造水平,加速中彝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提升中彝药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逐步形成大型中彝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以中彝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为依托,实施中彝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业者行动,促进中彝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中彝成药上市后再评价,加大中成药、彝药二次开发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名方大药,鼓励支持州内中彝药工业企业申报云南名牌、省、州政府质量奖,打造楚雄彝药品牌。
21. 构建现代中彝药材流通体系。建设现代中彝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形成从种植、养殖到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在中彝药材主产区、大宗药材聚散地和交通物流中心建设专业市场及仓储物流中心。通过对中彝药材种植和养殖企业、中彝药材经营户和经营企业、中彝药饮片和中彝成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等交易主体环节关键信息电子化的登记、管理,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中彝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加强第三方检测平台建设。支持中彝药材仓储物流建设和中彝药材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支持发展中彝药材跨境电子商务。
22.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助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围绕全州“2+5+3”重点产业规划,深入挖掘我州民族中成药、彝药优势资源,结合当前大健康及生态养生需求,突出中彝医药项目开发的市场化、专业化,重点策划包装一批能带动楚雄彝药发展,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链形成、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大项目、好项目,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东北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医药百强企业、排名前100位上市医药企业等为重点招商对象,制定招商计划,“以专招专”,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企业、即将到期的国外专利药品生产企业、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团队入楚落地,推进中彝医药产业招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积极争取参加省级重大招商活动和省相关重点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借助省级平台开展产业招商。
(六)大力弘扬中彝医药文化
23. 繁荣发展中彝医药文化。宣传中彝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倡导“大医精诚”理念,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行业风尚,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州级中彝医药文化宣传基地,支持彝医药文化产业园、彝医药博物馆等健康养生养老项目建设,继续组织申报中彝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中彝医药文化遗产认定、记录、建档等工作,加大对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中彝医药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争取将部分传统配方、医疗技艺等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将传承谱系清晰、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德艺双馨、带徒传技成效明显的从业人员,评审认定公布为中彝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支持彝族医药机构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建设。争取在全省医学院校开设中彝医药人文课程,培养医学生的人文情怀。依托全国和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深入开展“中彝医中彝药中国行”活动,加强中彝医药文化传播新媒体平台建设。发展中彝医药文化产业。促进中彝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开发科学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彝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将中彝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活,形成全社会信中彝医药、爱中彝医药、用中彝医药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彝医药的良好格局”。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逐步形成中彝医药文化产业链。
(七)积极推动中彝医药海外发展
24. 加强中彝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借助我国在海外设立的“中国文化交流中心”、孔子学院以及“云南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交流会”、云南广播电视台国际频道、“云南中医”公众微信平台等,推动中彝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借助我省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医疗卫生交流合作机制,寻求国家、省支持,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传统中彝医药交流中心,鼓励和扶持优秀中彝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制药厂和中彝医医疗机构。推进多层次的中彝医药国际教育合作,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来滇、楚留学,接受中彝医药短期培训、临床实习以及开展医疗体验、健康旅游等活动。鼓励援外项目与中彝医药健康服务相结合,继续发挥好我省在“云南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交流会”区域合作机制中的学术引领和主导作用。
25. 扩大中彝医药国际贸易。积极推动我州中彝医药国际化注册,进一步提升“彝药”研究水平并走向世界。利用我州区位优势,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扶持优秀中彝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到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开办中彝医药服务机构,全面推进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彝医药国际贸易。积极引导入境游客体验中彝医药健康旅游,整合推介中彝医药保健产品,提高境外消费者对楚雄中彝医药的认知度,带动境外中彝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要加强中彝医药项目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考核机制,强化全过程的项目绩效评价,并注重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加强中彝医药服务和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中彝医药服务监管,建立和完善质量问责机制,建立中彝医药监督信息数据和统计平台,通过平台监控服务和产品质量。州、县市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彝医药工作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中彝医药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政府对中彝医药事业投入倾斜政策,加大中彝医药发展投入力度。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彝医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体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改革中彝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彝族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逐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降低中成药虚高药价,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落实好不取消中彝药饮片加成和中彝药饮片不计入药占比政策。逐步扩大中彝医药在医保中的比例和范围,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彝族药院内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彝医药服务,提高中彝医药服务的医保报销比例。支持我州生产的中药、彝族药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支持将我州生产的中药、彝族药品种申报增补进我省医保和基本药物目录。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63号)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彝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通〔2010〕6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楚政通〔2016〕13号)要求,加快推进公立中医(彝族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彝医药产业发展需要,优先保障中彝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彝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
(三)加强中彝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彝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医教协同、科教协同,鼓励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将云南省彝医医院(楚雄州中医院)、楚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各县市彝医医院作为中彝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强化人才培养。支持举办不同层次的临床类别医师中彝医药知识培训,使临床类医师掌握中彝医精髓,准确运用辨证论治和整体观念开具中彝医处方和中彝医药技术方法。支持开展乡村医生中彝医药知识与技能轮训。争取云南中医学院在楚雄建设云南中医学院彝医药学院,力争开设彝医药有关本科教育。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及中彝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培养。加强全科医生、中彝医护理骨干,基层中彝医药、财务骨干,以及彝族医药、中彝医药健康服务、医院信息化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深化中彝医药教育改革,强化中彝医药院校实践基地建设,探索适应中彝医医师执业分类管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一批中彝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力争开设彝医药有关本科教育,不断提高民族医药研究生教育水平,打造中彝医药名校和学科。支持楚雄州中医医院(云南省彝医医院)引进中彝医人才,选派符合条件的彝医人员到各民族医学院深造。建立我州国医名师、名中彝医(含荣誉名中彝医)和基层名中彝医评选等评选表彰制度。完善中彝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彝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开展中彝医药技术比武大赛,提升中彝医药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推进中彝医药信息化建设。按照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作部署,加强中彝医系统信息化建设,做好中彝医药大数据应用,建立对患者处方真实有效性的网络核查机制,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完善中彝医药信息统计制度建设,配合建立全国全省中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州级中彝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州级中彝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制定扶持中彝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定期协调、研究、解决中彝医药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中彝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中彝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中彝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解决中彝医药发展中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任务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计划。州中彝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对政策措施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完善管理体系。州卫生计生委要建立高效、有序、有力的中彝医药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做好中彝医药发展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各县市要按照中彝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健全中彝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彝医药管理职能,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承担相关工作,切实加强中彝医药管理。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关心、支持中彝医药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媒体,大力弘扬中彝医药文化知识,宣传中彝医药在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中彝医药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要将中彝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行业学会(协会)的作用,形成全社会“信中彝医、爱中彝医、用中彝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彝医药的良好格局。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协助单位 |
1 |
切实提高中彝医医疗服务能力 |
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彝医医疗服务网络,推动“中彝医药六进”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确保中彝医药覆盖全州机关单位、大街小巷、城市农村。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州卫生计生委、州教育局、州工信委、州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 |
实施中彝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完成县级以上中彝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着力推进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中彝医非药物疗法,实施“中彝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工程,提高中彝医药防病治病能力。 |
州卫生计生委 |
州财政局 |
促进中彝西医结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彝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彝西医结合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中彝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综合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市可逐步引导将部分医院转型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并按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进行改造。 |
州卫生计生委 |
州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促进彝族医药发展。将彝族医药发展纳入全州和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彝族医药能力建设,推进彝医药临床研究试验基地建设;推进彝族医药传承创新和产业发展。 |
各县市人民政府、云南省彝族医药研究所 |
州卫生计生委、教育局、食药监局、科技局、云南省彝医医院、楚雄医专 |
放宽中彝医药服务准入。改革中彝医药人员和机构准入制度,实施中彝医诊所备案制管理。鼓励和支持中彝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加中彝医药从业人员有关培训和考核。支持有资质的中彝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彝医开办中彝医门诊部、诊所(彝医馆、堂等);鼓励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彝医坐堂医诊所。 |
州卫生计生委 |
州人社局、文体局、食药监局 |
推动“互联网+”中彝医医疗。支持配合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彝医馆云平台建设,加强中彝医系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云南中医学院远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VPN);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彝医医疗服务应用;完善中彝医药信息统计制度。 |
州卫生计生委 |
云南省彝医医院、 楚雄医专 |
2
|
大力发展中彝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
加快中彝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中彝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彝医健康保障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彝医养生保健机构。 |
州卫生计生委 |
楚雄保险协会、工商局、招商局、文体局 |
提升中彝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加快中彝医治未病技术体系与产业体系建设,推广融入中彝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
州卫生计生委 |
州委宣传部、 文体局 |
发展中彝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二级以上中彝医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鼓励中彝医医疗机构采取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多种形式,推进“医养结合”;鼓励中彝医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彝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彝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养生养老公寓;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集医疗、护理、康复、居住等为一体的养老院或康复医院。 |
州卫生计生委、民政局、人社局、老龄办、招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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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协助单位 |
2 |
发展中彝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
发展中彝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打造具有楚雄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彝医药遗产文化体验旅游、中彝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彝医药特色医疗旅游、中彝医药疗养康复旅游、中彝医药科普教育旅游等中彝医药康体文化养生品牌。鼓励在酒店、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场所开设中彝医药机构。积极推动中彝医药资源有效融入旅游产业发展范畴。加快建设中彝医药特色旅游城镇、休闲度假区、文化街区、主题公园和酒店等项目。支持举办中彝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展会。鼓励中彝医药院校加快中彝医药健康旅游专门人才的培养。 |
州旅发委、州发改委 |
州卫生计生委、教育局、文体局 |
规范中彝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鼓励建立中彝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组织;建立中彝医养生保健机构及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负面清单制度和第三方认证,加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模式。 |
州卫生计生委 |
州工商局 |
3 |
扎实推进中彝医药继承 |
加强中彝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实施中彝医药传承工程,在实施张之道名老彝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传承工作的基础上,以积极争取建设杨本雷、王敏等名老彝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为重点,在全州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州市级、县级名中彝医工作室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全面系统继承名老中彝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民间中彝医药诊疗技术,支持依托传承人建立的中彝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传习馆和展示室建设;建立中彝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 |
州卫生计生委、文体局 |
州财政局、科技局 |
调研制定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彝族医药条例》,加强彝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开展中彝医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及传统知识和古籍文献数据库建设;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推进中药、彝族药的开发;鼓励支持开展彝族民间特色诊疗技术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彝医经验方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完成不少于15部中彝医药文献整理出版,30个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彝族药制剂研发。加强彝医药“百年老字号”品牌保护。 |
州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法制办 |
云南省彝医医院、云南省彝族医药研究所、楚雄医专、文体局、科技局 |
强化中彝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彝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争取将彝医师、彝药师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强化中彝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促进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有机结合;建立传统中彝医药师管理制度;鼓励中彝医医生充分利用和吸纳现代科技技术方法及现代医学成果,提升临床实践能力。 |
州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
云南省彝医医院、教育局、楚雄医专 |
4 |
着力推进
中彝医药科技创新 |
健全中彝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建立健全适合中彝医药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系,统筹中彝医药科技资源,推动中彝医药科技创新,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支持云南省I期临床实验基地建设,争取将云南省彝医医院纳入基地建设。支持云南省彝族药物研究所等彝族医药科研机构能力建设,鼓励支持州内医药企业与医药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大专院校合作,开展彝族药新药研究和开发,促进重大新药创新资源在省内直接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积极探索实践推进彝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彝医药服务工作。 |
州卫生计生委、科技局 |
州财政局、文体局 |
加强中彝医药科学研究。加大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彝医药防治研究,形成重大产品和技术成果;加强我州中彝药材、中彝药饮片标准研究制定和标准提升工作;加大中药(彝族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力度,充分发挥楚雄州中彝医医疗集团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快我州医疗机构生产的院内制剂在中彝医医疗集团内流通使用步伐,充分发挥院内制剂的特色和优势,变“名方”为“名药”,积极争取将临床疗效较好的中药、彝州药院内制剂在全省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促进彝族医药发展,带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
州卫生计生委、科技局、食药监局 |
云南省彝医医院、楚雄医专
|
建立完善符合中彝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体系。研究完善有利于中彝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不断提高中彝医药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建立符合中彝医药特点的疗效评价体系。 |
州卫生计生委、人社局 |
州科技局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协助单位 |
5 |
全面提升中彝药产业发展水平 |
加强中彝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野生中彝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开展中彝药资源普查,建好中彝药资源动态监测平台;完善中彝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楚雄道地药材品种的研究和登记工作,促进特色中彝药材大品种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彝药材科技园、博物馆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育基地。 |
州科技局、州工信委、卫生计生委、农业局、质监局 |
发展改革委、招商局 |
推进中彝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推进“云药之乡”和“滇中药谷”建设,实施中彝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覆盖适宜区和原产地的中彝药材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加快推进中彝药材优良品种筛选和无公害规范种植;到2020年,全州中彝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规划建设30个道地植物药材标准化示范生产(GAP)基地,州级中彝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0个,州级中彝药材种植(养殖)科技示范园10个。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中彝药材保险产品,抵御中彝药材种植风险和中彝药材价格波动风险。实施贫困地区中彝药材产业推进行动,引导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中彝药材生产,推进精准扶贫。 |
州科技局、农业局,楚雄州保险协会 |
州卫生计生委、发改委 |
促进中彝药工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彝医药生产现代化,推进中彝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彝药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逐步形成大型中彝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实施中彝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业者行动,促进中彝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中彝成药上市后再评价,加大中彝成药二次开发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名方大药,打造楚雄彝药品牌。 |
州工信委、科技局 |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 |
构建现代中彝药材流通体系。建设现代中彝药材仓储物流中心;通过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加强第三方检测平台建设;支持中彝药材仓储物流建设和中彝药材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支持发展中彝药材跨境电子商务。 |
州商务局、食药监局 |
州工信委 |
6 |
大力弘扬
中彝医药文
化 |
繁荣发展中彝医药文化。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州市级中医药彝族医药文化宣传基地,支持彝医药文化产业园、彝医药博物馆等健康养生养老项目建设,把彝医药纳入重要组成部分;继续申报中彝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支持民族医药机构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建设;在楚雄医专开设中彝医药人文课程;深入开展“中彝医中彝药中国行”活动;加强中彝医药文化传播新媒体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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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文体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 |
云南省彝医医院、楚雄医专、教育局、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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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彝医药文化产业。促进中彝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开发科学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彝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将中彝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活。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逐步形成中彝医药文化产业链。 |
州文体局、卫生计生委 |
州广电局、旅发委、发改委、工信委 |
7 |
积极推动中彝医药海外发展 |
加强中彝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彝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寻求国家支持,建立我州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医疗卫生交流合作机制,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传统中彝医药交流中心;鼓励和扶持优秀中彝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制药厂和中彝医医疗机构;推进多层次的中彝医药国际教育合作;鼓励援外项目与中彝医药健康服务相结合。 |
州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外宣办 |
楚雄医专、文体局、商务局 |
扩大中彝医药国际贸易。积极推动我州中医药、彝族医药国际化注册,进一步提升“彝族药”研究水平并走向世界;扶持优秀中彝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到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开办中彝医药服务机构,全面推进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彝医药国际贸易;积极发展入境中彝医药健康旅游。 |
州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发委、发改委 |
州外办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协助单位 |
8 |
建立和完善督导考核机制。要建立以落实各项重点任务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中彝医药项目的绩效管理。加强中彝医药服务和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州卫生计生委 |
9 |
加大中彝医药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政府对中彝医药事业投入倾斜政策,加大中彝医药发展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落实好不取消中彝药饮片加成和中彝药饮片不计入药占比政策。逐步扩大中彝医药在医保中的比例和范围,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彝族药院内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彝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彝医药服务,提高中彝医药服务的医保报销比例。支持我州生产的中药、彝族药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支持将我州生产的中药、彝族药品种申报增补进我省医保和基本药物目录。优先保障中彝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彝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 |
州卫生计生委、食药监局 |
10 |
加强中彝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彝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将云南省彝医医院(楚雄州中医院)和各县市彝医医院作为中彝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强化人才培养。开展不同层次的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彝医药知识与技能轮训。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彝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加强中彝医医院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深化中彝医药教育改革,探索适应中彝医医师执业分类管理的人才培养模式。争取云南中医学院在楚雄建设云南中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云南中医学院彝医药学院),力争开设彝医药有关全日制本科教育。建立我州国医名师、名中彝医(含荣誉名中彝医)和基层名中彝医评选等评选表彰制度。完善中彝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彝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 |
州卫生计生委、教育局、楚雄医专 |
州人社局、云南省彝医医院、云南省彝族医药研究所 |
11 |
推进中彝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彝医系统信息化建设,做好中彝医药大数据应用。建立对患者处方真实有效性的网络核查机制,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完善中彝医药信息统计制度建设,配合建立全国中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体系。 |
州卫生计生委 |
州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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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